
为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状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我公司自2026年4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泰安市晨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6年7月1日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办法》(2016年第38号令)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6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6]31号)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泰安众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 法人代表:季桢
3、 企业地址:山东省泰安高新区配天门大街1399号
4、 企业生产规模:公司主要产品为矿用防爆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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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种类 |
单位 |
年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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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变开关 |
台 |
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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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用多回路启动器 |
台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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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频器 |
台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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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式变压器 |
台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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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引变压器(不喷漆) |
台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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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缘线圈(用于变压器组装,不单独作为产品销售) |
套/年 |
700 |
5、 主要污染物: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
二、审核前原料使用情况
移变开关元件、矿用多回路启动器元件、变频器元件、PLC、钢材、水性漆、铜线、绝缘板、变压器外购件、绝缘漆、变压器线圈、药芯焊丝、焊条等。
三、审核前排污及措施情况
1、废气
机加工粉尘和焊接烟尘分别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机加工车间无组织排放。
喷漆、晾干废气经1套“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CO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真空废气、泄压废气和烘干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废水
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管网排入泰安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有危险废物、生产产生的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等。废边角料、废焊丝、烟尘净化器、布袋、收集粉尘、废滤芯统一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单位。废水性漆桶、水性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废树脂、废机油、废机油桶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风机运行产生的动力噪声,为固定噪声源。经过厂区距离衰减、建筑隔声,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3类标准要求,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泰安众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联系方式:15275386227
咨询单位:泰安市晨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562298999